一、委员、列席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大会出席证、列席证、旁听证、工作证进入会场。
二、委员参加大会时,请预先在签到证上填写姓名。然后将签到证交给会场门口的工作人员,以便统计出席人数。参加会议时,请关闭手机,请勿吸烟。
三、会议所发证件、文件请妥善保管,谨防遗失。
四、为了保证会议召开,一般情况不要请假,特殊情况须经大会秘书处批准。
五、大会期间不供应午餐。会议补贴、文娱费发给个人。
六、大会作息时间:
上午:8:30——11:30
下午:1:30——5:00
七、各委员请按照上述作息时间准时参加会议,认真进行讨论。列席人员不参加街道政协工委讨论。旁听人员参加街道政协工委讨论,不参加专委会分组讨论。如有不明事项请与联络员或大会秘书处随时联系。
八、会议期间讲究文明礼貌,注意公共卫生,注意交通安全。
九、大会不设医务室,急病患者请与大会秘书处联系,以便及时安排车辆送指定医院就诊。
十、由于机关大院内停车困难,尽可能不带汽车,如确实需要自带车辆的委员,请按大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,在指定地点停放。
十一、被个别邀请列席人代会的政协委员,列席人代会相关大会,听取主要报告,其他时间,仍须按大会统一安排,参加政协所在委组讨论。
十二、大会秘书处设在区政协楼(东二楼)205办公室。